关于9月1日起执行全省八大类医疗服务价格新项目的公告

2026-09-01 10:25

9月1日起,陕西冶金医院落实全省八大类医疗服务价格新项目。
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
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《关于整合规范眼科等八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文件要求,自2026 年 9 月 1 日起,陕西冶金医院正式执行全省统一的八类医疗服务价格新标准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
一、执行时间

自2026年9月1日起,正式启用调整后医疗服务价格标准。


二、调整范围

本次价格调整涵盖眼科、口腔、呼吸系统、耳鼻喉科、骨骼肌肉系统、体被系统、疝甲乳、物理治疗等八类医疗服务项目。其中,整合规范上述项目共计1310项,同时废止原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507项。


三、医院承诺

本次调整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定执行,旨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,提升收费规范性与透明度。价格调整后,陕西冶金医院将严格遵守物价管理相关规定,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,规范收费行为,坚决杜绝违规收费。同时持续优化诊疗流程,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、优质、高效的医疗服务。如果您对收费项目有疑问,可前往医院收费窗口、医保办进行咨询。


感谢广大市民长期以来对陕西冶金医院的理解、信任与支持。我院将持续精进医疗技术、提升服务品质,全力守护群众身体健康!


陕西冶金医院

2026年9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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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丨陕西冶金医院 医保办

编辑排版丨宣传部 李倩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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